湖北宜昌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经理张松林强奸我妻子
已回复2022/9/25 13:26:50
2011年1月10日晚上,我老婆应张松林的要求到公司加班.动手动脚。我老婆开始反感并对其发火,张松林不仅不加收敛,反而动手将我老婆的手臂反扭后往后拖。我老婆继续反抗并打张松林的耳光,还将连脸部抓破,咬伤连手背,但还是被张松林拖到卧室摁在沙发上。张松林用言语恐吓我老婆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这件事情发生了好几天,我老婆才告诉我跟我说,我就报警了,公安局来人就把他带走了,在警方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时,却因为强奸的证据不足被驳回,由于强奸案件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而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这对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警方无奈,只拘留了四天,写都属事实,恳请有关部门予以核实,若有任何不实之处,我愿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
你当时应该及时找有刑辩经验的,而且最重要是人品正、敢说话的律师帮助你去报案、申诉等事项,现在很难取证了。
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属实的话,当时及时取证,起码张脸上、手臂的伤痕可以佐证“违背妇女意志”;沙发上很可能有精液残留,说明发生了性关系——这两样结合起来,可能较为有力地证明发生了强奸。当然,如果你家太太及时告诉你的话,律师也会叮嘱“保留内裤、活体检验”等等事项。
强奸案通常在隐蔽场所,因此较少有证人、监控等证据。
总之,这种事情,贵在及时、专业。目前时日太久,我感觉很难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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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殷晋予律师 回复时间:2023/4/20 22: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