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否可以要回欠款?
已回复2015/3/4 22:30:45
我丈夫用我家的房子抵押贷款,把钱借给弟弟(钱是通过他爸转给他弟弟的),不收任何好处,当时写了欠条。因为我当时不同意,他弟弟答应我并发短信(我一直保存了短信内容)说:他出售一套他自己的房子后马上还我家钱。这话,我婆婆也对我说过,我就信了。但他弟弟说话不算数,之后,把自己的这套房转到他17岁的儿子名下,因为儿子是未成年人,这房子不能卖。请问,他儿子满18岁后,我是否可以要求他儿子同意出售这套房子,追回欠款,还我家房子抵押贷款?
你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定你老公弟弟把房子赠与给他儿子的行为无效。当然这个诉讼专业性比较强,可以委托我们代理你诉讼,这样胜诉把握比加大。
(殷律师电话15605718690,请说明是在这个网站看到律师联系方式,可免费咨询法律问题,并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人:殷晋予律师 回复时间:2023/4/20 22:4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