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我该怎么办?
已回复2010/7/1 14:40:33
2008年我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个人,因为当时工作不太稳定,他说可以给我介绍进医院,但是需要15000元的送礼费用,我当时答应了。交钱的时候,我让他写张收条,他不肯,最后协议,他写了张一万元的借条,上面说是无息向我借,到2009年四月底归还。意思是说到09年4月,他能给我搞好工作,钱我就不向他要了,搞不好他还我1万,其余5千算劳务费。结果09年整年,他都没搞好,钱也没还,最后2010年初大家协商,2010年年底前搞好工作,不然归还15000元整,并以他在杭州朝晖的一套房子三证作为抵押,并写了张借条。结果到了4.5月份,在我的再三催促下,他答应6月底前,如果未弄好便还我钱,并写了张条子给我,如今已经7月份了,我向他要钱,他明确赖账,说没钱,让我想去告就去告,并表示再让我给他三个月时间筹集钱,他才有可能会还我,但是我不想再等了,请问我是不是要到他所在区的法院上诉?可以直接申请让他现在返还15000吗?赢的几率大不大?自己需要什么材料?
你好!
此种情况,你也只有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了。起诉标的建议按照他出具的借条上面的金额。如果他肯承认,则可按照全额起诉,让他举证证实其花费。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7/7 23: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