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法律会怎么处理
已回复2010/7/1 8:57:29
你好!想咨询一些关于婚姻上面的事。我有一个朋友结婚已经有七八年了,男方是入赘的,平时家里的事情不管不说。还总是喝酒,赌博,回来发脾气之类的三更半夜才回家。他们已有一个大儿子七岁,小儿子才一个多点月。我想问你下这样的情况,假如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这样的行为态度照顾一个小孩,女方肯定会心疼,不会同意的。那女方是否可以照顾这俩小孩,但男方必须拿出小孩的抚养费呢?不知就这样的情况法律会怎样处理?
你好!
假设你所说属实,那么就要有证据证明“男方平时家里的事情不管不说。还总是喝酒,赌博,回来发脾气之类的三更半夜才回家”,包括邻里等的证人证言、大儿子也可以作证、或其它证据,来证明男方如果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极为不利。那法院可能考虑由女方抚养两个孩子、并由男方支付孩子一半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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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7/1 12: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