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同
已回复2010/6/29 14:14:02
你好,
我与杭州一家工厂去年10月开始进行交易。。
做之前需模,说好先付一半,另一半做出样品后,和买方的样品一样的话,才付款,不过工厂做出的样品厚度和我们样品有很大不同,让工厂再做,不过这次工厂要求付清另一半模具费再做样品,所以我们也同意了,另外鉴了一份合同,,,去年到今年5月25日再次鉴的合同 。。上面有讲交货期为。15天。。。样品必须与我们给他们样品厚度一样。。可是过了一个月了,还是看不到样品。。打电话时,他们总有借口,有时竟挂断电话。。合同里有写,如果样品没有符合上面的要求的话,需要在一周内双倍返还样品费。。
通过他们业务员的聊天中,得知不光是我们这样,其他的买家也是一样的遭遇,这种工厂太可恨了。。。
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很迷茫。。对于这样的工厂很无奈。 谢谢
你好!
既然合同写上了“如果样品没有符合上面的要求的话,需要在一周内双倍返还样品费”,那么这个违约条款如果约束供货期限的话,你可要求对方返还双倍的样品费。如对方拒绝你的要求,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6/30 21: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