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及抚养费
已回复2010/6/22 10:23:29
话说20年前,绍兴A男士从四川带回来一B女孩,两人合法成婚。(女方家庭团来过男方这边,同意结婚,并合法取得结婚证。)当孩子5岁的时候,孩子妈妈抛下家庭,悄悄离开了绍兴,未通知其他人。大家怎么找都找不到,去四川也找了,但就是不出来相见。今年孩子都18岁了,在这13年中,孩子妈妈一直没回来过,也基本没来问候这个家庭过的怎么样。现由于她身份证过期,户口还在绍兴这边,可能要用了,电话过来要求离婚。
既然要离婚,那好聚好散么。(目前孩子无后妈)但是孩子这么多年的抚养费不知道怎么算,18岁的孩子还在读书,以后大学什么的有这么贵,农村家孩子他爸负担不起啊。
故特来咨询,望解之!
你好!
抚养费根据当地平均消费性支出和孩子的实际需要,考虑父母双方的收入水平而定。一般不超过对方月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负担至被抚养人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止(通常为十八周岁或完成高中学业),如双方协商,可负担至被抚养人独立生活为止。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6/25 18: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