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已回复2010/5/24 10:33:28
我于09年12月29日入的职,10年5月8日离职.当时入职时约定使用期为1个月,结果过了一个月之后,也没给我签合同,我还催了好几回,就是找各种理由不签合同,
第二个就社保也没缴,
第三个就是超时加班,没给加班费,
现在问题是证据不够,我有工资条但没有公司名称,工资卡里的工资不是以公司帐号划转的,而是以私人名义现金存款存进去的,我手头只有工作时留下交接班表和巡查表都是有在职的和不在职签字过的.但这个表也没公司名称的.只是平时用的笔记本.凭这个能打赢官司吗。
你好!
如果让律师好好的筹划,可以打赢官司的。你可到总工会或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5/24 23: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