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56-0571-8690
{LB_c4eab8c93120514196d2b06282728ff5900b5afd}
网站首页
代理范围
经济纠纷
债权债务
建设工程
婚姻纠纷
房产物业
刑事辩护
强制执行
文书范本
律师随笔
微杂文
首席律师
殷晋予律师
最新推荐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
怎样防止监控摄像头又双叒叕“坏了”?
八年焦虑,一朝化解——殷律师巧解房产更...
谈谈蛋壳公寓等房介跑路的法律问题
【杭州律师】疫情期间辞退、降薪、放假那...
【杭州律师】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款欠款工程...
【杭州律师】杭州刑事律师:把经济往来风...
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胜诉的感言
您现在的位置:
杭州殷晋予律师
>> 留言咨询
咨询问题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已回复
2010/5/16 9:13:20
我老公在去年发生了婚外情,我一直想和他离婚,但我怕因为是我先提出离婚,在法院调查或审判中在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这两方面会对我产生不利因素,所以想征求殷律师的建议
律师回复
你好!
法院不会因为哪一方首先提出离婚而对其在分割财产或抚养子女方面作出不利的判决。只有发生了一方重婚、非法同居、严重的家庭虐待或遗弃等情形,法院法院擦抗才会对其作出不利判决。
详细解答,请当面咨询。
回复人:
回复时间:
2010/5/16 22: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