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纠纷
已回复2010/1/24 21:59:53
你好,我(买方)买的二手房合同上说:2010年1月10日前交房,延迟交房五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合同继续限期履行。若卖方在五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将支付3万元违约金,合同终止。买方实际经济损失与卖方支付的违约金不符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卖方据实赔偿。卖方在1月23日才通知我拿钥匙,期间一直拖着,请问按第一条,期间协商不成功打官司我可以拿到多少违约金,若按第二条我拿回本金还可以拿到多少违约金,请律师费用需多少。(卖方只肯支付延迟交房的本金利息,协商不成功)这样的房子有8间左右,就我没有去拿钥匙,其他的住户拿到钥匙。急急急
你好!
你叙述的不是太符合我了解案情的要求,因此需要我看了你们签订的相关合同,并且再向你了解一些具体情况再来答复你。
我的电话:15605718690.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1/26 15: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