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
已回复2009/12/17 9:51:36
你好:我和我前妻离婚已四年了.当时离婚判决是婚前财产管我.儿子管前妻(他们)分得财产是婚后建立的一间厂房.厂房在婚前财产后面.现我准备重新组建一家.想把现在的女友的户口迁进来.但我的前妻和我的儿子的户口还在我的户口薄里.我的女友跟我说:叫我把我的前妻和儿子的户口迁出后才同意迁入.我去过了当地政府去办理.但政府部门跟我说:迁出我前妻和我儿子的户口必须要我前妻和儿子有杂基地(门户)才能迁出.现在我前妻和儿子没有杂基地(门户)现在外做生意居住在外.象我这样的事我该怎么办?如何才能让前妻和儿子迁出呢?
你好!
你写的比较乱,根据我的理解:你前妻离婚了还没迁走户口、你儿子应该和他妈妈一起迁出的,是吗?那么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你可以分户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2/20 20: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