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定金问题
已回复2009/11/7 11:31:40
我通过中介和买家签订了意向书,买家付了定金3万,现在买家违约,但根据意向书约定我只能得到1万五千,中介得1万五千,但如果我违约的话却要付3万违约金,这是不是显失公平?我可以拒绝履行吗?谢谢
你好!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因此,我认为:中介的权利只是在促成双方房产买卖合同成立后收取佣金;在双方房产买卖合同未成立时收取必要的中介费用。中介不是你们房产买卖的一方当事人,不应取得定金利益。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11/7 21:28:30